信息安全与数字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15-11-18浏览: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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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H课程大纲
人类社会的发展已进入网络时代,网络媒介技术及其各种应用高度发达,网络在为我们提供获取信息和共享信息便利的同时,信息的安全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近年来,信息安全引发的相关问题尤为突出,注重信息安全,防范数字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共有18处表述提及信息化和信息安全。报告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道路。这充分反映了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党中央对信息化建设及其作用的高度重视。同时,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高度重视网络空间安全。
信息安全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络设备及所承载数据的安全。对于这方面的安全,主要是从信息技术的角度来阐述,是指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发起的、能对网络中的固定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工业控制设备等)和移动设备(手机等移动终端)及其数据信息造成损害的攻击性事件,如网络攻击、信息窃密、病毒传播等。主要从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完整性指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不丢失的特性,保证信息从真实的信源无失真地到达真实的信宿。保密性指使信息在产生、传输和处理存储的各个环节中不泄漏给非授权的个人或实体。可用性是指保证合法用户在需要时能够使用所需的信息。信息安全第二个方面的内涵是网络文化及舆论传播的安全。根据近年来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统计分析,当前信息安全事件已不仅仅局限于对网络系统或数据信息进行破坏和攻击的范畴,还包括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对他国文化价值观进行渗透和侵蚀,对他国社会的负面舆论信息进行渲染和鼓动,从而实现以意识形态颜色革命为目的的信息传播活动。